金門縣衛生局今天表示,高中以下學校和兒童及少年場所全面禁菸,包括校門口、家長接送區、周邊人行道及通學步道都禁煙;違者處新台幣2000元到1萬元罰鍰。
衛生局表示,為了保障青年學子的健康權益,維護青少年免遭受二手菸的危害,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明文規定,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,以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的場所,為全面禁菸場所。
但國民健康署調查發現,青少年學生在校園外的公共場所受到二手菸的暴露率高達6成,而對於校園外公共場所禁菸政策支持度約為7成以上。也就是說、有7成以上的青少年是認為除校園內禁菸外,踏出校園外的行經場所也是青少年期待不要吸到二手菸的範圍。
衛生局表示,為了提供青年學子期待中健康優質的就學環境,校園外學生上下學的行經動線都應該納入全面禁菸;因此,縣府公告從15日起,全縣26所高中以下學校校園周邊環境全面禁菸,包括校門口、家長接送區、周邊人行道及通學步道。
衛生局指出,凡是在公告禁菸範圍內吸菸者,可處2000元到1萬元罰鍰,請鄉親共同關懷下一代,讓青少年遠離二手菸危害,健康快樂的上下學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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