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旅遊旺季剛開始,恆春就發生兩起電動車事故,分別在南灣路及墾丁大街,都有遊客騎乘電動自行車擦撞汽機車,幸好人都沒有生命危險。不過7月1日開始交通新制上路,規定騎電動車必須戴安全帽,但相關的處罰條例卻沒有跟進,就算真的違規員警想開罰,也找不到罰則。
民眾開車行經恆春地區,路中央停了一輛警車,隨後看見紅白兩輛電動車停在路邊,兩名遊客一邊向員警解釋、一邊關心躺在地上的朋友傷勢嚴不嚴重,但受傷的不只這名遊客,另一名機車騎士因為這麼重重一摔,整個人昏了過去,醫護人員趕緊替他包紮緊急送醫。
2日光是恆春地區,就接連在南灣路及墾丁大街上發生電動車擦撞汽、機車意外,絕大部分遊客租用電動車不僅不熟悉路況,甚至根本不會騎,因此業者都會特別留意。
遊客:「還是覺得說要遵守交通規定比較好,戴安全帽啊、不能雙載,這些都是新規定。」
因為從7月1日開始交通新制正式上路,規定騎乘電動車必須戴安全帽,雖然規定已經入法,但是卻沒有處罰條例。
恆春分局交通組巡官許正琦:「因為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尚未制定罰責,但是我們有跟業者宣導,尤其是針對雙載部分加強取締,違法開罰300到600元。」
根據恆春分局統計,光是去年電動車事故就有60到70件,今年2月25日更有一名陸客因為騎電動車出車禍不幸身亡,現階段騎電動車沒戴安全帽無罰則可罰,也只能針對業者跟遊客加強勸導,7月上新上路的新制現階段毫無強制力。
![騎電動車沒戴安全帽 新制沒罰責可罰 電動車 安全帽 罰責](https://cc.tvbs.com.tw/img/upload/2017/11/09/20171109193947-11b8e8d3.png)
圖/TVB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