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北投溪是自然保護區,由於早些年沒有規範,因此大家都會下去泡腳,但是近來為了河流保育,市府明定泡腳有罰則,最高罰款15萬元,除了四周設立了禁止泡腳的告示牌,也不斷加強取締,但是區公所辦的攝影比賽卻把「泡腳照片」當成得獎作品,民眾就覺得區公所這樣感覺像是大剌剌在鼓勵遊客到北投溪泡腳。
民眾排排坐光著腳泡在北投溪裡面,這照片成了參賽作品還拿下第2名,但回到同個場景一個人都沒有,原來看看周圍告示牌,大大腳ㄚ子明定禁止泡腳,而且還是管制區不能進入,那區公所辦的比賽,又怎麼把泡腳照片當成得獎作品。
民眾:「竟然禁止人家在這邊泡腳,又在這邊辦比賽,跟他們政策好像有違背之處。」
感覺左手警告、右手鼓勵,而且攝影師也進入了保護區,但北市產發局明明有規定,如果擅入北投自然保留區罰3萬,而泡腳嚴重的話算是破壞自然保留區,最高可以罰到15萬,畢竟看看這畫面,10多人的腳全泡在裡面還搓阿搓,對河流環境嚴重破壞,市府才會嚴格禁止,但公所卻把違規照片展覽會館,讓遊客好好欣賞。
民眾:「應該是不能鼓勵民眾這樣子(泡腳),但這張照片又得獎有點怪怪的,有點矛盾。」
北投區公所代理區長陳銘國:「並沒有說就把它(照片)認為說是不合規定,這樣子把它登出來,它純粹是以攝影角度。」
區長強調,導覽時會特別說明北投溪不能泡腳,只是這幅畫就掛在觀光會管裡,也難免讓人誤解這裡歡迎泡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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