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除了高鐵包括公車、客運跟飛機等大眾交通規定都有拒載對象的相關規定,以乘客安全為優先考量,有公車業者說因為酒駕案件太多所以大多鼓勵喝酒不開車,實務上司機還是會載酒客,但如果對方「行為失控」可以拒載甚至通知警方處理,另外身上傳出惡臭或是重症、傳染病者,以及年紀太小的小朋友沒有大人陪同下,他們也會拒載。
酒後行為失控,女子搖搖晃晃大鬧台北交九轉運站,通常這種情況很多站務人員都會先擋下,大眾運輸工具有明文規定可以拒絕載送,怕危險乘客也會受影響。
民眾:「醉漢的行為反應可能比較難去預料,也因為我不抽菸,所以我比較不喜歡有菸味的在我旁邊。」
不論是公車、捷運還是航空公司,基本上只要身上有惡臭、酒醉失控或是攜帶刀槍的人,基於影響、傷害乘客疑慮都能拒載,不過實務上並不會如此嚴格,客運司機碰上喝醉的乘客會斟酌情況。
客運副理張世峰:「我們是鼓勵喝酒不開車請他搭大眾運輸,所以一般來講我們還是會讓他上車。」
如果酒客失控司機會報警讓他中途下車,而台鐵也說身上傳出惡臭或物品太多的人,只能幫他換到少人的車廂。
像這樣在公車上亮出牛排刀,司機得立刻通報警方把車子停在路邊並疏散乘客,另外特殊狀況像是身染重病或傳染病的人也不能搭車或上飛機,還有年紀太小的小朋友也能拒載,像航空業規定,滿2歲、未滿12歲沒有大人陪同不能單獨上機,拒載規定一切以乘客安全為優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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