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大里區有家連鎖香港茶餐廳,2年前9月颱風的時候遭到小偷光顧偷走店內的錢,甚至把整台收銀機搬走,事後保險公司理賠3萬多元給失竊店家,但現在國稅局卻把這筆失竊理賠金列入餐廳負責人的所得,要求補稅,儘管店家找出當時的報案3聯單,依舊被要求補繳稅金,讓業者感嘆像是「一隻牛被剝2層皮」。
小偷頭戴黑色全罩式安全帽,戴口罩、手套,手拿長旗桿,把監視器鏡頭移開之後破壞鐵門,火速衝進店內櫃檯搜刮現金,放入口袋後再一把將收銀機整台抱走。
國光所副所長林崎嵩:「店家現場的估計是有損失門窗的部分,還有監視器、收銀機、現金。」
這起竊案發生在2年前的9月,失竊的店家就是台中大里區這家連鎖香港茶餐廳,當時店家損失近10萬元,事後竊賊被抓到了,但損失的錢卻全被花光,事後保險公司理賠3萬多元,原本店家想說這筆理賠金雖然不夠,但也不無小補,沒想到2年後,這筆理賠金竟被列為餐廳負責人的所得,要求店家補稅,但要補繳多少錢現在還不知道。
茶餐廳業者:「國稅局認定說,那只是理賠下來的金額,但是我們沒有任何相關證明,他覺得那是收入,所以他認定那筆帳沒有報稅。」
茶餐廳業者說為了向國稅局舉證,這筆錢是店內遭竊後保險公司支付的理賠金,找了好久才把當年的報案3聯單找出來,但國稅局卻以3聯單上沒有列舉「損失細項」為由,依舊要求餐廳補繳稅,讓店家感嘆像是「一隻牛被剝兩層皮」,對此國稅局指出,失竊保險理賠金是否要課稅要視狀況而定,像是門被撬開等實際損失不課稅,但如果是賠償預估營業損失就要課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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