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電宣布:南台灣地震受災戶可減免電費

  • 記者施怡
  • 發佈時間:2016.02.06 11:47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6.29 09:35

台電表示,這是第一次針對震災戶減免電費,過去對象是氣爆及風災戶提出減免電費措施,至於此次有多少地震戶電費可減免,台電表示後續統計出來,目前先以救災為先。

台電表示,針對此次地震,台電除第一時間隨即緊急動員、全力展開搶修復電作業,另為協助受災民眾,將針對受災用戶提供用電減免措施如下:

一、 房屋毀損無法抄表之受災戶,已使用之當期電費免予計收。

二、 受災戶已發行之電費,暫緩執行催繳及停電作業。

三、 受災戶當期電費免計遲延繳付費用。

四、 受災戶房屋毁損自行重建者,申請用電免予計收線路補助費。

五、 受災戶停用期間免收底度費。

六、 受災戶申請恢復供電,免收復電費及新建補助費。

台電表示,希望藉由提供用電減免措施等協助,持續積極協助受災民眾以最快時間重建家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