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名公車司機控訴公司要求他們強迫加班,還得要超時工作,每天上班超過15個小時,如果不願意配合,還會被記過調職,怒不敢言,而且從今年1月開始,已經有30幾個人覺得壓力太大離職,就怕開車打瞌睡發生意外,危及乘客安全;對此,北市府公運處和勞工局都表示,如有屬實,將會對公車業者依法開罰。
注意路況,小心乘客安全,這是林先生每天上班的重點工作之一,當公車司機將近20多年,原本1天只要工作12小時,沒想到現在卻被要求強迫加班。投訴人林姓司機:「加班要上10幾小時、15小時以上,1個月要加班20多天。」
拿出班表,早上6點24分上班,晚上9點24分才下班,一天跑了7趟,工作時間長達15.5小時,早就超過法定的10小時,擔心體力不支,發生危險。林姓司機:「有的司機會打瞌睡。」記者:「然後呢,怕怎樣?」林姓司機:「怕出事情,因為載的人很多,乘客那麼多,他們的問題關係他們的生命問題。」
實地走一趟這家公車業者的調度站,才知道這裡應該有70名司機,卻因為有50多人覺得壓力太大決定離職,最後總公司沒辦法,只好趕緊補人,由於有30多名員工連署,向勞工局檢舉,卻都沒下文。
對此勞工局表示,公車業者都有通過檢查,沒有違規的情形;至於司機的指控,他們會調出排班資料,進行瞭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