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去年衛福部要求「米粉」產品的含米量須在50%以上,才能稱米粉,這次則換巧克力正名,包括成分、含量都要符合標準,像是黑巧克力中的成分就須有可可脂、可可粉或可可膏、牛奶巧克力中須有可可脂、乳粉、可可粉或可可膏,含量上黑巧克力中總可可固形物須達35%,可可脂、非可可脂固形物則須有18%和14%,如果「可可」量不足,就不能叫做巧克力。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今天預告「巧克力標示規定」,而可可脂含量可視為巧克力純度指標,常發生許多低價巧克力不含可可脂,用植物油加可可粉替代,但品名仍標示巧克力,容易和純度高的巧克力混淆;另外如果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5%者,不論添加量,都要在品名附近標示「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」、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之巧克力,其添加量超過該產品總重量5%者,則品名前應加「代可可脂」字樣。
目前新制度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,蒐集各界意見,預計將在明年7月1日實施,待新標示規定上路後,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者將處3萬至300萬元,標示不實者將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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