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人一定有這樣的回憶,念書的時候會在學校桌椅刻刻畫畫,留下回憶或是圖畫之類的,但是桃園市一間國中,為了讓學生養成愛惜公物的觀念,竟發切結書讓學生帶回家簽名,內容是要保管課桌椅到畢業,並維持全新的狀態,一點刻痕也不行有,否則就要罰1000元,只是這樣的作法讓學生家長覺得很不合理,覺得根本是在搶錢。
椅背全是立可白、桌子還破了大洞,學校公物好像抵擋不了學生的血氣方剛,這裡一下寫著Monkey,旁邊還有Micky,學生在木頭桌上刻刻畫畫留下回憶,但是卻苦了學校。
龜山國中事務陳組長:「就是會用立可白或者是用筆來塗鴉,那或者是用刀子刻過。」
為了杜絕學生在桌椅上「作畫」,桃園一所國中有了辦法,切結書白紙黑字寫清楚,使用全新課桌椅保管到畢業,無刻痕、無汙損,否則就要繳1000元給學校買新的,但是國中生年齡大概14、15歲,正值好動年紀,而桌椅難免刻刻撞撞,現在竟然要賠錢,讓不少家長覺得根本是搶錢。
家長:「因為小孩子不懂事啊,不是說罰錢就算了,因為這新的東西本來就是買,採購就是新的然後都是要用的啊,怎麼可能壞掉就要賠。」
學校有自己的立場是希望學生愛惜公物,但使用切結書要學生畫押、簽名,不僅沒有達成教育目的,反而像是幫桌椅買保險。
龜山國中事務陳組長:「行政作業上面的用字遣詞方面造成家長的誤解,我們深感抱歉,我們已經做了新的通知單。」
現在已經從切結書改成通知單,叮嚀學生愛惜課桌椅,畢竟學生畢業離開學校,但這桌椅還得繼續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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