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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偷拍!業務賣場下跪求饒 自招8到10人受害

記者 林君舫 / 攝影 徐崑山 董明皓 報導
發佈時間:2015/05/10 18:45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6/29 09:35


發生在前天晚上,一名穿襯衫西裝褲男子在新北市新莊一家複合式賣場,涉嫌偷拍穿短裙的女子,遭人合力制止,但男子心虛下跪求饒後丟下手機落跑,警方下午約談男子到案,他坦承當天想偷拍,但沒成功,後來心虛下跪,接著把手機砸壞。他還自己招認,已經偷拍過8到10名女子,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函送法辦,並呼籲其他被害人出面指控。
 


躲在律師後面,涉嫌在賣場裡偷拍女生裙底的色狼,儘管主動到派出所說明,但離開時,全程低頭不語。

偷拍嫌犯vs.記者:「到底有沒有偷拍別人,為什麼還要把手機摔在地上。」

 
幾乎用外套帽子遮住全臉,色狼當時在賣場偷拍後,還理直氣壯想要回手機,甚至把自己用來偷拍的iPhone5摔壞,想要掩滅證據,幸好當時被害女子眼尖發現不對勁,察覺有人偷拍。

被害人:「我一轉頭就發現有支手機在我裙底下,然後我就抓住這嫌犯的手,我就問他你在幹什麼,把手機給我,你在偷拍我嗎?」

被偷拍的這名短裙辣妹,氣得大聲喝止,除了有熱心民眾幫忙抓狼,她第一時間希望找律師作證,原來被害人的先生就是一名律師。

偷拍被抓,當場下跪道歉,警方調查,嫌犯是36歲的幸姓男子,平常擔任業務,自己坦承至少犯案8到10起,專挑賣場犯案,雙北都有女性受害,當天到賣場的百元理髮剪完頭以後,看到短裙辣妹一時興起才會偷拍。

幸姓嫌犯vs.被害人:「我要回家。」

幸姓男子說,當天妻小在家等他,急著要回手機就是趕著回家帶孩子,只是在外偷拍,被抓包最後連手機都不要就躲回家,警方呼籲如果有人認出曾被這名色狼偷拍,勇於出面指認,畢竟偷拍最重面臨3年以下徒刑,假設還散步偷拍照的話,最重可判5年,律師娘逛賣場遭色狼盯上,幸好機及時制止。



 




#賣場#偷拍#業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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