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有民眾去服飾店挑了件深色上衣,去試衣間試穿前,店家沒有說明有何注意事項,試穿後店員發現深色衣服上沾有粉妝蜜粉,立刻表明「希望客人要買」,消費者認為,手指彈一彈或是用濕紙巾擦擦就掉了,試穿後不喜歡為何要買?消保官說,服飾業者可要求負擔毀損費用或是清洗費用,不能強迫購買。
深色上衣,肉眼可看見約一塊銅板面積大小沾有膚色粉妝蜜粉,這件是服飾店賣的新衣服,女客人試穿後,店員眼尖發現衣服上有髒物,當下立刻表明希望這位試穿的客人要買上衣訂價1千多元。
店員vs.顧客:「我是說如果擦不起來的話,可能就是要你們購買。其實它是不明顯的。這個這麼明顯,哪有不明顯。它是暗色系的。這個很明顯啊,這不是我造成的啊。妳也沒辦法確認是她造成的啊,對不對?」
兩姊妹到服飾店逛逛,看到喜歡的衣服拿去試穿,試衣間沒有貼上任何告示規定,店員也沒有事前口頭告知,客人試穿後,店員發現衣服上沾有髒物,要不要買,雙方起口角爭執。
店員vs.顧客:「試穿是應該說大家都要小心。當然、當然。我們也不希望把你的衣服弄髒,所以現在還要我們付錢嗎?沒關係,現在擦的起來就不用了。」
消費者試穿後因不喜歡,不想買這件,卻因為被店員發現衣服上沾有髒物,當場被要求得自己掏腰包,直到擦拭掉後又改口。
消保官表示,業者可要求負擔毀損費用或是清洗費用,不能強迫購買。
消保官謝明謙:「消費者他今天真的試穿衣服,然後不小心把衣服弄髒了,也不代表消費者就一定要買下這件衣服。」
店家事後表示,這起消費糾紛確有其事,第一時間反應沒有讓消費者很舒服,但消費者也要將心比心,體諒衣服髒了就賣不出去,一起消費糾紛,服飾業者、消費者都上了一堂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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