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彰化員林的一家小有名氣的的洗腎中,有員工向周刊爆料,說院長為了「減省成本」,「只換病人,不換導管」,雖然院方矢口否認,但今天衛生局到場稽查,果然在診所裡查到「過期藥劑」,依法可以開罰3-15萬元。
衛生局人員vs.醫護人員:「我們先把…,我們的東西不可能是這樣的嘛。」
洗腎診所驚傳使用過期藥品,衛生局人員到場準備開始稽查,但醫護人員頻頻阻擋,說怕影響患者。衛生局人員vs.醫護人員:「我們不會打擾患者好不好,請你們過來一下好不好?」
事情就發生在員林的一家診所,在當地小有名氣,和當地的醫療體系合作的洗腎中心,每天幾乎有40、50病人會在這洗腎。
但竟然有員工向周刊爆料,診所院長尹定英竟然為了縮減成本,使用「隔夜藥水」,而且「只換病人,不換導管」。衛生局接獲通報到場稽查,果真在診所裡找到過期的鼻胃管、靜脈注射管、心引導管。
彰化衛生局長:「目前為止已經查到他(醫院)在他的庫房跟他的急救車,都有出現有過期的醫材,所以這部分他是違反藥事法23條,有使用到不良醫材,處分是3到15萬。」
但員工爆料不只這樣,來有病房的氧氣鋼瓶也已經過了保養期,透析藥水桶10年不換。洗腎病患:「啊那是隨便人家講的啦,真的事情沒幾樣,啊如果不乾淨我哪敢在這裡一直洗。」
院方人員:「合法的,每個患者病人身上的是一個人一副,用完就丟掉。」
醫院駁斥,說完全沒有這回事,懷疑是員工挾怨報復,也有長期洗腎的病患幫忙解釋,但洗腎醫療器材攸關病人生命安全,消毒清潔必定得採取最高標準,現在衛生局要仔細調查,避免診所成為加重病情的兇手。
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
◤EF海外遊留學專家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