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人可能都有在團購網上買便宜做臉課程體驗券的經驗,但北市有一名陳小姐投訴,上個月拿著網購體驗券到店家消費,事後在業者推銷下又花了9千元買課程,沒想到事後想退,業者卻以收據上寫了不能退費為由拒絕。其實根據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規定,消費者有權利隨時終止合約,雖然可能得付部分違約金,但業者不能拒絕退費。
投訴人陳小姐:「你用我體驗過不能退費這理由來跟我說,我覺得這個真的很瞎。」
講到這起不開心的消費經驗,陳小姐還是很生氣,9月份在團購網上,花了1099元買做臉課程的團購券,接著到位於板橋的這家護膚中心體驗,在業者推銷下,又花了9千元買5堂課,但事後因為個人因素想退費,卻遭店家拒絕。
投訴人陳小姐:「因為收據上面載明不能退費。」
由於收據上寫著「如因個人因素不克完成時,課程得以保留,不得易金退回」,業者據理力爭,不過法律上規定,真的是這樣嗎?消保官李大鵬:「不論是什麼樣,業者都不能拒絕消費者的終止契約或者是解除契約,這是消費者的權益,也是依照法律賦予他的權利。」
根據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第9條記載,消費者在還沒有使用課程前解約,店家應在15天內將已收取的費用,扣除解約手續費後,退還給消費者。
投訴人陳小姐:「我想說那就算了,就直接走申訴管道比較ok,不然到現場一樣會喬不攏。」
而這一個多月間,陳小姐和美容業者就靠著通訊軟體一來一往溝通,雙方情緒和言語越來越火爆。業者透過電話,強調已經把錢退給消費者了,還澄清,由於給的只是收據,並非雙方簽訂契約,因此不在定型化契約規範內,但還是呼籲民眾花錢購物前,得想清楚再下手,並睜大眼睛看清楚相關規範,避免發生消費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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