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商指控保時捷設計有問題,引發車禍?台中一名收集跑車的吳姓富商,前年九月花300多萬,購買全新的保時捷跑車。交車半年內維修三次,去年發生車禍,認為是零件故障,向法院提出告訴,要求車商要賠一台「全新的」。但業者認為,當時對方出車禍沒報警,很難釐清肇事原因,雙方調解兩次破局。
黑色保時捷,車頭撞爛,引擎蓋變形。300萬的BOXTER S,現在不能開,停在車廠,101年時,吳姓車主開心牽新車,但交車半年修三次,覺得很悶,原本應該這麼帥,渾厚的引擎音浪、直線加速越來越高亢,車迷的心跳,跟著加快,保時捷,BOXTER系列,大約300萬元,是暢銷車款。
吳姓車主的車庫有好幾台名貴跑車,而且他買過十幾台保時捷,只有這台遇到大燈全部暗掉、後輪發出怪聲音,當時和技師試車,只有把煞車皮磨一磨而已。讓車主不是很滿意。富商律師羅惠民:「他踩煞車之後就甩尾,撞護欄就撞毀了,撞毀了之後,車廠的意思是說,當時撞毀了之後,沒有叫警察,所以『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撞毀的,也可能是你自己去撞的啊』。」
去年四月,吳姓車主在國道雲林路段撞壞車,向總代理求償,認為是零件故障導致車禍要賠一台全新的。車商回應,車禍沒有報警,無法釐清,而且車禍後又訂兩台跑車,應該是很滿意服務。雙方調解兩次都失敗。
車主的律師怒嗆保時捷,連續買十幾台保時捷的車主,都不願意好好服務。警察又不是技師,難道報警就能證明,零件故障嗎?車禍後再買,是喜歡車子,不是認同車商服務,車商公關沒接電話,無法獲得回應,最後,會賠一台全新的跑車嗎?雙方等待法院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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