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開始,果汁、乳品跟米粉,都必須依照成分不同做清楚標示,像橘子汽水並不含橘子汁成分,就要寫明「無果汁」,葡萄汁有多少「原汁」,在裡頭也要寫清楚;乳品則是要有50%以上含乳量才合法,新制第一天上路,食藥署就跟北市衛生局一起到大賣場稽查,大部分產品都合格,只有一款汽水,成分註明有蘋果汁,卻未標明含量,但因為是「舊包裝」,也暫不開罰。
架上果汁一一檢視,7月1日新制上路,外包裝有果汁圖案或名稱有水果,通通都要標明果汁含量。
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:「你有標示蔬果汁的話,一定要10%以上,那如果說是沒有的話,不達10的話你就寫未達10,那如果完全都沒有,那就寫風味。」
架上就能發現,同品牌葡萄汁也有兩種,100%純葡萄汁跟葡萄汁,標註果汁含量15%,橘子汽水則是已經清楚標明「無果汁」,但另一款汽水含蘋果汁,卻未標示。
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:「這個產品上面已經在成份欄裡面已經寫了它有加蘋果汁,所以如果按照我們的新法規在7月1日製造的,必須要把它的原汁含有率寫出來。」
乳品則不管是冷藏還是常溫保存的保久乳,都必須要有50%以上的乳含量,才合乎規範。
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:「這邊有寫它是100%全天然成分無調整牛乳。」
記者會主持人:「黑心食品OUT!」
破冰,宣示決心,近幾年台灣食安問題層出不窮,食藥署祭出嚴格規定,果蔬汁、乳品跟米粉是主要稽查對象,成分不容許有模糊空間,希望讓民眾能心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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