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年來,教育部實施零體罰,但台中一所私立中學,卻有國中部學生遭處分,在午休時間頂著大太陽罰站,甚至雙手撐地做拱橋姿勢,校方表示,這班級生活競賽成績最後一名,導師要學生午休時間至廣場實施「精神鼓勵」,卻有學生遲到,才罰用拱橋姿勢「聽訓」,校方認定不當體罰,老師被記一大過。
國中生用手機拍下的照片,遠遠看,一個個小人,算算一共35人,是私校國中部同一班學生,在學校中庭廣場前乖乖罰站,,這時正是大中午午休時間,而在罰站學生前面,有9個學生雙手撐地,被罰做「拱橋」動作,拍下照片的學生說,不是不能體罰嗎?
校方:「有9個同學,陸陸續續遲到,老師當場就罰了他們,做一個不當的動作,趴在那個地方,非常的短暫。」
教育部實施「零體罰」政策,校方難道說一套做一套?校方表示,這一班生活競賽成績最後一名,導師要學生午休時間到廣場「精神鼓勵」,然而學生還遲到,導師才會罰用拱橋姿勢「聽訓」。
校方說,當天中午12點35分實施精神鼓勵,直到下午1點5分結束,沒有發現有任何學生身體不適,儘管如此,事情鬧大了,老師遭到處分。校方:「這個行為,我們認為不洽當,老師後來也召開會議,做了懲處,這個老師受到記過一次的處分。」
台中市教育局表示,午休時間處罰學生有爭議,已由督學查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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