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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冷氣費800元 幼兒園違規!開罰

記者 廖容瑩 / 攝影 陳書賢 台中 報導
發佈時間:2014/02/10 19:00

幼兒園多收一筆夏季冷氣使用費,合理嗎?在台中擁有4家分校的愛彌兒幼兒園,遭到家長投訴,每個月向學生多收800元的冷氣使用費,4個分校一個月就收了100多萬,教育局認為收費不合理,開罰,而深入了解,幼兒園巧立名目收費的,其實不少,像是進到教室要換室內鞋、學生上律動課要買舞蹈鞋、活動表演需要服裝,這些治裝費、服裝費,全都加進去,合理嗎?家長繳費前,還是得先問清楚。

牆面成了小朋友的專屬藝術創作區,滿滿塗鴉、插畫,是幼兒園強調創造思考的教學訴求,但在這樣的環境下學習,小朋友想吹冷氣,得繳交額外一筆夏季冷氣使用費。遭投訴幼兒園家長:「你一定知道有多這樣一筆支出,既然你讓小孩子來這裡環境學習,讓你當然希望就是說他是在一個舒服的環境。」

在台中有4間分校的愛彌兒幼兒園,遭到家長投訴,每個學生一個月要多收800元的冷氣費,4個分校在101上下學期,就收了100多萬,但多收錢,錯在先,還是以捐款名義開收據,逃避報稅,遭到教育局連續開罰2次,共1萬8千元。

台中市教育局幼教科科長陳雅新:「依照幼教法規定,其實除了核定金額跟項目之外的收費,是不可以額外再跟家長收取的。」

幼兒園的收費方式,法規規定只有三大項,學費、雜費、月費,而其中月費就包含學生每個月會產生的活動費、餐費和材料費;但我們詢問其他幼兒園業者,為了經營、多賺一點,巧立名目收費的,還是不少。

其他幼兒園業者Maggie:「(有聽過)譬如說延遲保育費,服裝費其實就是表演,當然這個表演的話,業者不會自行吸收。」

進到幼兒園內,得換室內鞋,這個要錢,律動課要買舞蹈鞋,也另外收,配合節日設計的活動,像是聖誕節、萬聖節的服裝租借費,這些也通通不包含在學費裡,服裝費、冷氣費、才藝費,幼兒園列了這麼多,用「課程需要」合理化各項費用,但真的合理嗎,家長掏錢繳費前,還是得一筆一筆問清楚。

#幼兒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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