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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遣返我! 德籍女大生盼成正港台灣人

記者 吳奕慧 / 攝影 班瑪旺嘉 王經綸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3/10/15 19:19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畢業後並不是邁入職場,還很有可能被遣返回德國,就讀台藝大舞蹈系的德國籍女大學生雷堤娜,曾經拍過台北捷運公司廣告,她六歲跟隨父母來台定居,一家六口在台15年,但只有父親取得永久居留權,家人則依親居留,但台灣法規定,外籍子女年滿20歲,除非有工作簽證、嫁給台灣人依親或是對台灣有特殊貢獻,否則完成學業後,就得返回國籍地,但雷堤娜說,她中文說得比德文還好,台灣已經是她的家,回德國,不但需要經費,還得跟家人分開,雷堤娜家境不寬裕,每星期打工超過20小時賺取生活費,她向移民署遞交陳情書,希望政府幫忙,解決外籍人士下一代所面臨的窘境。

舞蹈系學生中,白皮膚的雷堤娜特別引人注意,德國籍的她精通現代芭蕾,也愛中國舞蹈,一個閃神,旗幟差點纏住,雷堤娜最近偶爾會分心,深怕一畢業就得回德國被迫和家人分離。

德籍女大生雷堤娜:「從小我媽就跟我說,你20歲就要離開我們了,她一直都知道有這個問題,但是因為我一直還沒長大,一直沒有覺得…但是到最近我開始覺得,完了就是真的要(離開),其實滿焦慮的,壓力是很大的,就是你自己沒有一個定位。」

只聽聲音,你會以為她是台灣人,雷堤娜六歲就和父母來台,從事科技業的父親有永久居留權,其他家人依親居留,其中最小的兩個弟弟還是在台灣出生,一家六口住在高雄,但台灣規定,小孩年滿20歲,學業完成後,必須回德國。

雷堤娜平時利用課外時間,一週至少兼差20個小時,賺生活費,如果被趕回去,勢必加重家中經濟壓力,於是向移民署陳情,如果雷堤娜想留下來,大學就得延畢,拖延居留時間或馬上結婚,如果靠「找工作」取得工作許可,多留三年,也有困難,因為聘用外國人手續繁雜,基本工資將近4萬8,願意聘用的業者,少之又少。

雷堤娜:「目前好像就是看商業類,或是你是外交(人員)什麼的,好像沒有考慮到藝術,從事藝術或是自由工作者、表演者的話,要怎麼去處理(求職問題)。」

雷堤娜還拍過台北捷運公司廣告,他說,想當台灣人,月初移民署和外交部開會討論,希望放寬規定,但還沒達成共識,雷堤娜的小小心願,也是移民台灣的外籍人士,必須面對的問題。

雷堤娜:「全家人都有永久居留,在台灣的權利,畢竟我們在台灣也15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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