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張先生,假日帶家人到百貨公司吃飯,座位竟然被安排在逃生門口,誇張的是還不只他們一桌,若是發生火警意外,民眾沒辦法逃,這一餐吃得膽顫心驚,大罵實在太誇張,記者向店家查證,業者說當天假日人比較多,才會臨時挪動桌椅,都發局表示,阻礙逃生通道最高可罰30萬元。
張先生帶家人用餐,但仔細看,餐桌緊靠著大門,沒有任何空隙,門上就掛著綠色的緊急逃生出口標誌,後方客坐的位置也是貼在門旁邊,大家就在逃生門口吃起大餐。
投訴人張博威:「我當時一看,我很訝異啊,啊!逃生門口,我還跟小姐反應,結果小姐也沒有反應啊,說請坐、menu,稍後來跟你點單。」
8日中午,張先生一家人到百貨公司餐廳吃飯,假日人多,排隊等了好久,終於輪到他們,座位卻被安排在逃生門口,擺了兩大張桌子,當天大約有7、8位用餐客人,若是發生意外,民眾根本無處可逃。
張博威:「如果那時候整個大樓停電,警鈴大作,大家是跟著逃生指標往那裡走,那我不知道多少人會推擠在那個門口,不能說為了多賺一點錢,去多擺幾張桌子在逃生門口,為了賺錢罔顧人命。」
記者重回店內,發現業者已經挪開桌椅,餐桌新的位置跟逃生門空出將近2公尺距離。台中市都發局使用管理科曾文誠:「依照建築技術規則第92條的規定,通道的寬度應該保持1.2公尺以上。」
店家解釋,當天假日消費者多,空間不夠,才會臨時移動桌椅,貪圖方便,罔顧消費者安全。都發局表示,阻礙逃生通道最高可罰3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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