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修法 取消稅務人員「查稅獎金」

  • 記者蔡祐吉,魏嘉良
  • 發佈時間:2004.04.09 18:30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04.04.09 10:30

稅務人員查緝逃漏稅,該不該額外領取獎金?立法院今天透過修法,有了明確規範。</p>

立法院院會在歷經多次表決後,通過「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明定未來經人舉發緝獲的逃漏稅案件,雖然維持提供舉發人20%以內獎金的規定,但如果舉發人是執行查稅人員三等親以內親屬,依新修正的法條,將不得再領取獎金。同時,新法也將舉發人獎金上限定為新台幣480萬元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