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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人黃子佼代言的美白產品沒有經過衛生署核准,對此黃子佼相當錯愕,既然是違法上市,可能考慮中止代言合約;至於消保官研擬修法,對於違法產品代言人也要連坐處分,黃子佼說這樣太不公平,如果真的要罰,也應該廠商付錢。
代言的產品根本沒有經過衛生局核准就上市,黃子佼相當錯愕,他說,當初簽代言合約的時候,他完全信任廠商,沒有想過產品會有問題。藝人黃子佼:「那麼相信你(廠商),結果你卻這樣子,我沒辦法去工廠,我們這麼相信你們,有空我要去了解一下他們到底出了什麼事,是不是合約要先終止,因為合約都有一些條款,是雙方彼此要小心,就是說彼此的權利和義務。」
藝人代言,可不能像黃子佼這樣完全信任廠。藥品非法上市,主管機關衛生局除了罰業者,另外,消保官也已經研擬針對代言人做連坐處分,不過黃子佼認為這樣對代言人不公平。
藝人黃子佼:「連坐處分,錢應該也是他們(廠商)出啊!因為我們基本上,我們是受邀的,我們拍廣告的時候會有一個條款,藝人在這一段時間形象什麼,做出什麼有違善良風俗的事情他們可以罰我們,但是好像比較少我們去罰廠商,所以將來有這樣的法令滿好的,我們簽約的時候,可以多一條保障自己的。」
出道17年,代言的產品總共有20幾種,這還是他第一次碰到這種事,代言的產品出了問題,多少對藝人的公信力和形象打了折扣,有了這次的經驗,黃子佼說,下一次會更加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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