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連續六屆當選立委,還擔任過國民黨黨鞭的前立委廖福本,89年間,因為涉嫌竄改81張本票,面額1千9百多萬,被檢察官以詐欺罪嫌起訴,台北地院一審宣判,廖福本有期徒刑3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2年前,涉嫌變造本票案,被檢察官以詐欺罪嫌,求處8年徒刑,廖福本當時親自出庭,為自己伸冤。台北地院法官經過審理,判決廖福本有期徒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,其他被告則通通無罪。
從詐欺罪的8年重罪,改成變造私文書,3個月徒刑。89年還擔任立委的廖福本因為財務吃緊,連續跳票,被北市票據所要求公告各銀行要終止和廖福本的本票委託契約,不過台銀群賢分行的行員疏忽,依舊開立空白本票150張,事後向廖福本追討,已經開出81張本票,面額共1千9百多萬,檢察官調查,廖福本為了不成為銀行拒絕往來戶,向北市票據所主委白輝雄和台銀經理施壓,竄改本票日期,導致十多人,在本票跳票,領不到錢,因此以詐欺罪嫌起訴廖福本。
不過法官審理後,認為廖福本更改日期,是為了讓開出的本票可以兌現,沒有詐欺意圖,所以以變造私文書罪嫌,判有徒刑3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