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人如果到大陸去居住工作,要辦一種「暫住證」,前往廣州東莞一帶,也不例外,不過在廣東省這些城市收費卻標準不一,而且比起其他地方往往高出3、40倍,原來當地公家機關另闢名目收費,還曾有人投訴後,遭到報復被打死。
許多到大陸居住工作的台灣人都知道,到了當地,要去派出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,付5塊錢人民幣、大約台幣20塊錢,辦理暫住證,前往廣東省東莞市也一樣,不過在東莞,暫住證的費用卻高出許多。民工:「多少錢?」東莞東城區派出所:「155元(約台幣600元。)」
民工:「在這裡辦暫住證多少錢?」東莞厚街鎮辦證處:「161元(約台幣640元)。」
東莞常平鎮治安委員會:「215.5元(約台幣900元)。」民工:「在這裡辦收215.5元啊!這麼貴!我們以前在別處做工是5元錢的嘛!」東莞常平鎮治安委員會:「哪有5元錢就辦!」
這的確差異太大,記者問個仔細。常平鎮治安委員會:「衛生管理綠化費,還有勞務管理費。」記者:「這是什麼錢啊?」常平鎮治安委員會:「收你121.5元。」
工本費多一堆名目,原本負責收費的派出所也很委屈。東莞某派出所人員:「這個等於是搭車收費,根本不關我們公安的事,我們公安本來是搞一個暫住證,可是它(鎮政府)不允許我們這樣做(只收工本費)。」
常平鎮副鎮長說:「按照市裡頭,省裡的文件一起下文,我們去執行。」
東莞市和廣東省的公文當中是有這些名目,卻不是向所有外地流動人口收取,只是被壓榨的外地人也不敢說。大陸民工:「因為這個投訴問題,打死人的都有,無緣無故在外面死的都有。」
要省錢還是要保命,這是部分大陸出外人的悲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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