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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外洩 每筆補償2萬-10萬

記者 張嘉男高智亮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6/02 13:4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連日來,警方查獲將近2000萬筆個人資料盜賣集團,上午消保會跟電信業者協調出的補償方案,是減免3個月的月租費,經過換算,大約每戶可以獲得600元,每筆賠償2萬到10萬元,不過這樣的協調結果並沒有被消基會接受,反而演變成消基會和消保會互相嗆聲。

個人資料遭盜賣,電信業者該怎麼賠償,消基會和消保會兩個替民眾徵權益的單位,卻出現相互嗆聲的情形。消保會秘書長楊美鈴:「讓他們考慮看看月租費跟通話費的部分可不可以減免,第二個就是能不能考慮,提列一個補償受害基金。」

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:「業者提出來的補償方案只是應付的方案,好像丟出一塊糖,想要塞入消費者的嘴中,我們覺得這是不夠,而且也沒有誠意的方案。」

除了該賠多少兩會看法不一,對於官方消保會的角色定位,消基會更是提出嚴厲抨擊。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:「我們覺得主管機關應該依照公權力,也就是要求業者達到什麼樣的目標,而不是變成業者的傳聲筒,或是想要變成傳聲筒,或是想要息事寧人,或是想要當和事佬。」

消基、消保兩會看法不同,仔細一算,依照消保會協調的補償辦法,電信業者同意減免3個月月租費,約為600元,若以1800萬筆資料來算,就必須付出128億新台幣。反觀消基會要求業者補償過去1年的電信費用,每戶每年平均1200元,再加上每戶10萬元的補償金,金額更是超過台幣2兆,雙方差距高達160倍。消保會組長劉清芳:「你如果是說幾千萬這樣的賠償的話,如果說這個企業經營者,根本沒有辦法來履行這個方案的內容的話,我覺得那根本是畫一個大餅在那裡,根本沒有意義。」

消保會認為補償再多消費者還是會嫌不夠,與其讓電信業者全部倒閉,還不如協調實際可行的辦法,此話一出,更是引起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的強烈不滿。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:「消費權益擺兩邊,業者利益放中間,我要在這裡特別提出主張,不重視消費者權益的公司,來就該倒閉。」

因應資料外洩事件,消基會邀集各單位協調解決,只是會中立場各自表述,消保會跟業者協調出來的補償方案,依舊沒讓消基會滿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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