盲胞帶導盲犬 得自由進出公共場所
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04.06.04 10:00

接下來這則新聞對視障朋友來說是一大福音,立法院今天通過,以後視障朋友可以帶著導盲犬自由進出公共場所,包括餐廳、公車等,如果業者拒絕,或是額外收費,最高將被罰3萬塊錢。</p>
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「身心障礙者法保護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未來視障者可以由合格導盲犬陪同,自由進入公共場所,並搭乘交通工具,條文中也規定,公共場所不能對帶著導盲犬的視障者收取額外費用,如果拒絕盲胞帶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,業者最高將被處以3萬元罰鍰,並可連續罰款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