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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每兩個月都會按時繳水費,但您可能沒發現自來水公司每次都超額收費。一名公務員為民眾追查到這個問題!高雄市的消保官顏福瑞發現自己帳單上的水費,居然和水費度數換算後的水費有落差,這名消保官深入調查統計,7年來台灣省自來水公司,多收了民眾近140億,而這名消保官鍥而不捨,準備訴諸法律,替民眾向自來水公司討公道。
消保官顏福瑞拿出自來水法第63條,裡面規定,自來水公司收取水費應該以「度」計算,但是看看帳單,除了用水度數的費用,還加了一個名目,多收了68元「基本費」。
玄機還不只這樣,以消保官自己的水費帳單,用水35度,1度9元,減去累進差額40元,應該是275元,怎麼帳單會是292元,差價17元哪來的?居然是基本費和用水度數費用,再加百分之五的營業稅,一般用戶卻都被加收營業稅,顯然不恰當。高雄市消保官顏福瑞:「我們從單據裡發現自來水公司多收了3項費用,第一就是基本費,第二是營業稅,第三是所得稅,等於一個人被扒了三層皮。」
高雄市消保官顏福瑞是因為家中水費暴增,仔細計算水費帳單,因緣巧合才發現帳目不符,四處訪問,蒐集相關法條,花了錢後兩個月的時間才發現水公司巧立名目多收民眾的辛苦錢。高雄市消保官顏福瑞:「我們以為是高雄地區第七區管理處有這樣的問題,經過了解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所轄的台灣省地區,包括台北市,全部都有這種現象。」
也就是說,以全台5百萬用水戶保守計算,光是基本費68元,1年6次,至少7年,消保官統計自來水公司已經超收140多億水費。高雄市消保官顏福瑞:「我們做調查時,有簽報市長(謝長廷)同意調查,會請自來水公司來協商,要看水公司的態度,如果說協商不成,按照法律上的程序,最後只有訴諸於法。」
消保官已經擬好資料,準備依據自來水法104條和消保法51條,如果自來水公司不給予善意回應,將出面向自來水公司追討3倍,也就是5百億的懲罰性賠償,要還給民眾一個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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