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局要求中廣繳回部分頻道,不過中廣卻說沒有承諾過,還說要看證據,新聞局長林佳龍,今天就拿出民國81年,胡志強擔任新聞局長時的文件與會議資料,證明卻有此事,新聞局說,廣播頻道是公共財,不能獨占要求中廣遵守規定的態度,相當堅定。
聽到新聞局要求中廣收回頻道,中廣否認有所謂繳回頻道的承諾書。中廣副總經理劉廣生:「我們當時說的很清楚,在中廣的文件裡面,沒有看到這樣的承諾,如果新聞局哪裡有任何中廣的承諾書,我們承諾在半年以後立刻繳回。」
中廣說得理直氣壯,林佳龍真的拿出一份民國81年,胡志強擔任新聞局長時的文件,證明中廣同意繳回包括調幅網與調頻網共14個頻道。新聞局長林佳龍:「中廣承諾要繳回調幅廣播部分共計14個頻率,以及調頻廣播部分共計8個頻率,這些都是白紙黑字,而且是當時胡志強先生擔任局長的時候所發的函,這個函不只給行政院跟文工會,還給從政黨員,因為當時是黨國一體。」
不只有文件,還有完整的會議紀錄,證明交回頻道確有其事,只是收回的頻道如何利用,會不會釋出給地下電台,林佳龍這樣回應。林佳龍:「對於少數的國民黨人士說我們是取締合法,保證非法,事實上是恰恰反,我們對於地下電台的取締,只會更會嚴格。」
有文件作佐證,還是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達成的共識,這些中廣承諾歸還的頻道,新聞局要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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