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名男子一天走在路上,突然右眼像是跑進砂子,很不舒服,於是揉了眼睛,結果這一揉,引發細菌感染,眼角膜潰爛,必須摘除右眼。男子向保險公司求償,要求給付意外險200萬,但卻無法證明是意外導致瞎眼,法官裁定保險公司不用賠,男子很不甘心。
少了一隻眼,就像失去平衡,走起樓梯來,當然更小心翼翼。
只是胡先生怎麼也沒想到,揉眼睛這個再平常不過的動作,後果卻這麼嚴重。原告胡澄雲:「我那天眼睛好像有什麼東西,只是用手去撥一下,結果醫生說,那裡面已經霉菌擴散,整個眼球通通擴散了。」
去年8月,胡先生走在路上,突然一陣風,他感覺右眼有異物,揉了揉眼睛,以為是正常紅腫,結果是細菌感染,眼角膜潰瘍,醫生說如果不拆除,腦部會被感染,這下手術難免。胡先生裝上義眼,一開始義眼常掉出來,很不舒服。原告胡澄雲:「這是純粹意外,沒有意外,怎麼可能眼睛會變成這樣,醫院那證明只有開潰爛而已。」
不過,他向國泰、新光人壽要求給付共200萬意外險,卻被拒絕。
到底這算不算意外?法官說,病例說明是潰瘍,但不能證明有異物入侵,眼瞎就不算意外。胡先生心有不甘,說還要上訴,但這件事也告訴我們,千萬不要隨意揉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