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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獵龍」想借裝甲車!國防部:民主特例

記者 李昀臻 王經維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7/27 12:21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在圍捕張錫銘的行動當中,傳出警方一度想借用軍方的裝甲車,但遭到拒絕!今天國防部表示並沒有接獲檢察官申請,而且當時最近的部隊,配備的是重型的自走砲車,要用來圍捕張錫銘,實在派不上用場,國防部也強調,在民主國家,動用軍隊來處理治安事件,是特別和例外。

張錫銘集團火力強大,傳出警方在獵龍行動中,一度想向軍方借用這一輛鋼板厚、可防彈,陳總統勘災時,曾經搭乘的V150(么五洞)裝甲車來支援,不過鄰近的陸戰隊,只有M109(么洞勾)重型自走砲車,最後警方只能用噴水車疊上沙包當作防護來應急,不過現在軍方被認為不配合獵龍行動,國防部澄清,根本沒有接獲申請。

國防部發言人黃穗生:「檢察官在實施偵查遇到有急迫的情形,在必要的時候得請附近的軍事長官派遣軍隊來輔助,這是一個法定的程序,但是要強調的是,今天出動軍隊來做治安的維護,在民主法治的國家是屬於特別和例外的事項。」

國防部點出了問題所在,因為台灣不是軍事國家,動用武裝軍隊來處理治安事件,不僅不合常理,也欠缺人權,而且M109自走砲車火力強大,足以把一個山頭炸平,加上體型龐大,在攻堅附近的道路,行駛上也有困難,所以警方最後沒有透過檢察官,申請支援。

不過,現在張錫銘逃匿山區,行蹤未明,晚間搜捕是軍方的強項,如果警方真的透過檢方尋求支援,國防部會如何處理?國防部發言人黃穗生:「如果說檢方提出相關的申請,我們國防部也會提出相關的建議,我們必須對我們整個他們申請的項目,我們雙方要來進行審慎的評估,顧及他的必要性及安全性。」

事實上,軍方武器雖然精良,但和警方的任務屬性,有很大不同,面對武器精良的歹徒,如何提升警方裝備,比開口向軍方借武器還重要。

#張錫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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