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嚇阻青少年犯罪 美國法官出奇招

記者 吳宗達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7/31 17:35

為了讓犯下竊案的少年犯,能夠記取教訓、改過自新,美國的法官,最近流行一種另類的處罰方式,那就是要少年嫌犯,身上掛著「我偷東西」的牌子,到現場接受大眾的羞辱,並且藉由這種方式,達到嚇阻犯罪的目的。

這位年僅18歲的少女,身上掛著「我加油落跑被逮」的牌子,引來許多路人的目光。

原來她之前到加油站加霸王油,整個過程,都被監視錄影機給拍了下來,最後還是難逃,遭到逮捕的命運。

法官念在少女年紀輕輕又是初犯,所以只判她掛著牌子,在加油站前罰站3小時,好好的懺悔。

其實,用這種公開羞辱,要年輕犯罪者痛改前非的方式,在美國已經不是頭一遭了,之前俄亥俄州一名少年,到錄影帶出租店偷取A片被抓,當地法官也是判少年,必須掛著「非禮勿視」的牌子遊街。

不過,看到許多人拿著立可拍,搶著跟自己拍照留念,犯罪的少女,甚至還揮手致意,這樣的情景,不禁讓人懷疑,這種的警惕方式,是否可以讓這些少年犯改過自新。

#竊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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