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一名罹患躁鬱症的柯姓小姐,短短幾個月辦了33張信用卡,負債將近200萬,今天社福團體嗆聲,認為身心障礙病患都已經向金融徵信中心註記身心狀況,依照民法,銀行如果沒有查核清楚辦卡人資料,就要自行吸收卡費。
信用卡、現金卡廣告打得火熱,身心障礙民眾卻成了這一波業績大戰的受害者,小徐有輕度智障,因為信用卡公司推廣團辦,拿了信用卡,結果卻遭到同事盜刷,還兼辦現金卡盜領現金,小徐的家人收到帳單,才發覺欠銀行好幾十萬。
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理事長陳節如:「小徐並不知道怎樣去運用這個信用卡,可是小林知道小許是有輕度智障者,就協助他退卡,要辦這個退卡的名義,盜刷他的信用卡。」
智障者協會說,銀行搶業績,根本沒查核清楚就發卡,像罹患躁鬱症的志明,刷卡預購了3棟房子,最後因為家人不斷向建商求情,才付了5萬塊了事。
其實類似這些案例,當事人幾乎都已經向聯合徵信中心進行註記,登錄為身心障礙、無法支付的行為人,依照民法,銀行必須自行吸收。律師詹順貴:「你自己的信用卡款拿不回來,這樣的一個損害的發生,或者擴大的,你就是能注意而不注意,這時候在法律上,法院一樣是可以判決是可以被免除,至少是可以減輕的。」
剪掉信用卡,希望銀行不要再浮濫發卡,否則身心障礙族群將成了有心人士鎖定的最大受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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