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周刊再敗訴 小S獲賠300萬元

  • 記者賴麗櫻,羅樹明
  • 發佈時間:2004.09.03 22:35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3年前以「露天搖頭性愛派對」為封面報導的內容的壹周刊,撞球國手陳純真和藝人阿雅狀告法院勝訴後,小S告壹周刊誹謗官司,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小S勝訴,壹周刊必須賠償300萬元。</p>

壹週刊在90年的內容,指稱藝人小S、阿雅等人在北投山區別墅和朋友舉辦的搖頭派對,被3名藝人控告妨害名譽及侵權賠償勝訴,判賠壹周刊須賠阿雅及陳純甄260萬元和200萬元。

台北地院下午宣判,壹周刊再敗訴,除了需賠償小S300萬元外,還得在國內5家報紙影劇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。但壹週刊認為法院背負社會輿論壓力,卻忽視身為新聞媒體應有的權利,因此決定上訴到底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