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的NIKE公司被告了,北京一名電腦工程師認為自己所創作的動畫,被耐吉公司拿來當作廣告,一氣之下要求約800萬台幣的侵權賠償。
這個叫做「小小系列」的網路動畫,相信很多電腦族都相當熟悉,畫面中的火柴棒小人身手靈活,飛拳、踢腿樣樣會,儼然是一名武林高手,不過類似這樣的圖像,出現在大陸耐吉公司的電視廣告上,他正在與一名籃球選手互相比劃球技,看到這樣的廣告,火柴小人的創作人認為他的創意被剽竊了。
北京電腦工程師朱志強:「他跟我的幾乎是一模一樣的,也是這種黑線條圓頭的這種火柴棍,火柴棍的形象,當時我肯定是非常氣憤的,心裡很彆扭。」
為了證明自己是原創者,朱志強拿出國中時的課本,來說明他的創作靈感。記者:「從什麼時候畫這些東西?」北京電腦工程師朱志強:「剛上初中吧!剛上初中就開始了。」
對於這樣的指控,大陸耐吉公司也出面喊冤,強調這個廣告是委託歐洲一家廣告公司所製作的。
大陸NIKE代理人:「這個形象實際上已經進入了公共領域,在交通標誌在體育設施及在一些平時生活的設施上,都已經反映了通用形象,一個最簡單的圖像,形象本身的話沒有獨創性。」
這樣的說法朱志強無法接受,一狀告上法院,要求200萬人民幣的侵權賠償,相當於台幣800多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