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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定坐牢! 超貸案劉松藩判四年定讞


發佈時間:2004/09/07 12:03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前立法院長劉松藩涉嫌向台中商銀超貸案,去年5月遭一審判決5年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罰金3千萬元,劉松藩提出上訴,高分院今天二審宣判,判處4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新台幣3千萬元,不得再上訴。

民國87年間,台中商銀超貸案,被告前立法院長劉松藩7號上午二審定讞。台中高分院襄閱庭長陳紀綱︰「判有期徒刑4年,併科罰金1千萬元(銀元),罰金易付勞役的話,以罰金總額跟6個月的日數比例折算,宣判當時起,自93年9月7日上午11點起限制出境。」

劉松藩及律師都沒有出庭聆判,劉松藩立院辦公室表示,劉松藩目前跟其他立委在美國參加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活動。台中高分院襄閱庭長陳紀綱︰「他假如不回來的話,那我們這邊也有這邊的做法,就是說看執行檢察官通知他(劉松藩)沒有到場,就像曾正仁一樣就通緝。」

這起背信案,被告劉松藩是前台中企銀董事長,與曾正仁結識多年,劉松藩在87年卸任董事長,共推曾正仁接任,曾正仁為籌資炒股票,透過劉松藩以知慶公司為人頭,向台中商銀提出10億元信貸及5億元的廣三集團股票質押貸款,曾正仁順利拿到15億元後,開出1億5千萬支票給劉松藩作為佣金。

法官審理,認為是廣三集團及劉松藩均需資金,達成共同犯意,去年5月一審判處劉松藩5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新台幣3千萬元,被告不服上訴,台中高分院7號宣判劉松藩4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新台幣3千萬,二審定讞不得上訴。

劉松藩人在美國,位於台中市的住處大門深鎖,只留傭人看家。劉松藩住家傭人︰「他去國外,去國外開會。」記者︰「院長甚麼時候回來?」劉松藩住家傭人︰「不知道耶,沒有說。」

劉松藩鄰居︰「人生落差很大...,從立法委員到副院長,又當到立法院長,現在立法委員成階下囚,實在是...。」

今年74歲的劉松藩,台中縣大甲鎮人,是台中縣紅派大老,曾任大甲鎮農會總幹事、立法委員、立法院副院長,新舊國會交替改選後,他接下梁肅戎的院長寶座,並連續擔任三屆立法院長,目前擔任親民黨全國不分區立委。

#劉松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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