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貪瀆遭求刑12年 范振宗回應

  • 發佈時間:2004.09.13 18:43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新竹地檢署今天針對現任台肥董事長范振宗,在擔任新竹縣長期間,將家樂福停車場用地「變更擴大法定商業區範圍」,予以求刑12年,針對這個起訴結果,范振宗本人接受TVBS電話訪問回應。</p>

台肥董事長(前新竹縣長)范振宗:「法令如果我不嫻熟,觸到行政處理,我願意接受行政機關處罰,如果我有圖利他人貪污我願意坐牢,我願意坐牢啊!我如果拿到錢本來就坐牢,我當首長就經常這樣對人家,我怎麼會自己貪污而不受處罰,如果沒有你就冤枉我,司法我一生都恨。」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