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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棒簽賭案 還有證據待查 再開庭

記者 莊志偉 彭光煦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04/09/24 16:17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07:06

8年前宣騰一時的職棒簽賭案,高院原定今天二審宣判,但是因為部分被告的律師質疑還有證據待查,法官今天下午當庭宣告,整起案件還要再開庭辯論,暫時不作判決。

多年前震驚國內,還一度拖垮職棒熱潮的簽賭案,高院法官原定24號下午作出宣判,涉嫌打放水球的20多位球員,還有涉及賭博的其他人,一共32個被告,就此判刑定讞。

其中包括郭建成、江泰權跟廖敏雄等時報鷹跟統一獅隊23名知名球員一審分別被法官依詐欺罪,判決8個月到2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,還要併科罰金,但是下午法官當庭宣告要再開辯論,暫時不作宣判,理由是有被告的辯護律師要求還有證據必須清查。

#職棒簽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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