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火警最怕的就是逃生無門,尤其是像電影院這種公共場合,但是有民眾檢舉,台灣大學附近的老字號電影院為了賺錢,把逃生門外的巷子租給攤販,還裝鐵門上鎖,萬一發生大火,看戲可是會看出人命。
沒錯,這是台大學生最常去的戲院,因為它就在公館,但是老戲院的生意一代不如一代,所以現在連戲院旁的防火巷,都隔起來租給攤販,電影院一個月多賺十幾萬,但鄰居爆料,萬一發生火警,他的逃生門,可能會直通鬼門。
趁著鐵門沒拉上,帶你走一次逃生動線。還沒營業,光攤子就擺滿巷子,阻礙逃生門,不過相較於一張250的電影票,影院門口,豎立攤位月租。檢舉民眾︰「在他們(攤販)沒營業以後,兩邊鐵門鎖起來,這邊戲院播午夜場,萬一發生火警,這個(逃生)門一下來,兩邊都不能逃,造成相當大逃生的危險。」
500的牌子,可是老闆的金雞母。租攤販民眾︰「一個攤位多大?」電影院業者︰「我們是兩個皮箱這麼大,大概柱子和柱子中間,下面柱子可是要跑警察。」租攤販民眾︰「為什麼?不是跟你們租,還要跑警察,不合法。」
這些問題,員警、消防、建管處通通有責任,但違建課也很無奈,因為業者都是自己拆,拍照後又裝回去,就這麼無始輪迴。
顯然,公權力敵不過金錢的吸引力,但如果火災一發生,逃生無門燒死人,負責把關的轄區單位,可是名符其實的間接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