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要求銷單風波,立委蘇盈貴說,他的確有發文給警政署等單位,請求註銷罰單,是正常的陳情!但是在引發爭議的3張違規罰單中,泛綠陣營堅稱其中一張是交通局長代繳,蘇盈貴卻堅絕否認,甚至告上法院,到底真相如何?一起來瞭解。
銷單風波倒底怎麼一回事?實地整理所有文件資料發現,有爭議的總共是3張罰單,包括蘇盈貴太太超速罰1900元罰單,蘇盈貴拿出匯款單,表明已經繳交;第二張是蘇盈貴姊姊、也就是助理蘇春美在國道超速,罰款3000,同樣有匯款單證明繳了錢。問題就出在91年12月,這一張蘇春美在高雄市闖紅燈的紅單,高雄市長說是蘇盈貴銷單未果,由交通局長代繳,總共2700元。
實際求證,交通局長高俊峰說,錢是他繳的,市長沒有說謊。高雄市交通局長高俊峰:「我沒有欺騙我的長官,也沒有欺騙議會,沒有欺騙社會大眾,我希望大家誠實面對社會大眾。」
人證、物證都有,蘇盈貴說沒這回事,還沒說清楚到底這張罰單怎麼回事,就氣得到法院按鈴控告。立委蘇盈貴:「我要告謝長廷市長、立委參選人曾燦登和市議員趙天麟,違反選罷法毀謗罪,加重毀謗罪。」
蘇盈貴說他總共發文3次,要求台北縣警局、警政署還有當時的署長王進旺請求註銷罰單,這是正常的陳情手續,被說成施壓銷單,他要司法還他清白。事情還沒講清楚,就鬧上法院,真相如何有待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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