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動式廣告車輛 市府明年起收費

  • 記者陳昺豪,葉俊宏
  • 發佈時間:2004.12.08 13:05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台北市政府為了開闢財源,這回把算盤打到街頭上上萬輛的廣告車輛。明年開始,這些車身上,有商業廣告的車輛想上路,必須先向市府申請許可,1年要付6000元,預計可為市府帶來一年1500萬以上的收入。</p>

像這些五顏六色的廣告車輛,明年起想要在台北街頭上跑,可能得先繳一筆錢了。台北市的市政會議決議,從明年1月1日起,只要車身上有商業廣告,至少要花1000元申請許可証。台北市交通局長林志盈:「這樣的廣告佔用公共空間,廣告收益歸他的,市民蒙其害,政府又要不斷地來審查,許可證要發給,浪費人力,我想這一部分申請單位來付應該有的規費,我想應該是起碼的要求。」

像這種路旁常見的房地產廣告車,申請一次要1500元,期限3個月,也就是一年要6000元。就連這種來來往往的送貨車,只要有廣告,每年就要繳1000元才能上路,聽到這筆天上掉下來的費用,業者們很無奈。中華郵政郵遞管理處處長呂崇德:「這些增加的費用,我們內部在做評估做研究,當然我們是希望這個費用不要收取。」

只是,如何認定是廣告?或是乾脆把車籍遷出台北市該怎麼辦?市府一時也說不上來,只好再研究看看。不過可以確定的是,像這種滿街跑的廣告機車,不在規範範圍內,「PizzaHut」,市府鐵定收不到錢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