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縣市強制垃圾分類! 環署長當場抓包

  • 記者:郭家群
  • 發佈時間:2005.01.01 20:27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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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今天開始,基隆、台北、新竹等全國十個縣市將要實施垃圾強制分類,民眾必須將廢棄物分為可回收的資源回收類垃圾、廚餘垃圾,以及一般垃圾共三種,如果違反規定,最高將罰6千塊,衛生署長張祖恩也突擊檢查,當場發現有民眾把舊鞋,放在資源垃圾內,根本不及格。</p>

垃圾車被攔截下來,還有人戴上手套,拿著小刀割開垃圾袋,翻裡面的垃圾。

應該只裝有可回收的資源回收類垃圾袋,卻裝有不能回收的鞋子,環保稽查人員臨檢突檢,發現垃圾分類並不及格。環保署長張祖恩:「我們這裡面是希望說,廚餘生的跟熟的分開,另外就是資源類的分開。」

環保署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計畫總,包括台北縣市、高雄縣市等共十個縣市的居民,以後倒垃圾前要先在家裡將垃圾分類,分別是資源回收類垃圾、廚餘垃圾,以及一般垃圾共三種,否則1到3月會收到勸導單,到了4月還沒改進,就會被罰1千2百到6千元的罰款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