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生財將有法源 道路收費明定標準

  • 記者黃志偉
  • 發佈時間:2005.01.06 18:36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05.01.06 10:36

縣市政府都在叫窮,現在內政部正在研擬一套「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」,如果通過之後,未來縣市政府將有法源,向台電、中油、自來水公司等事業單位收取道路使用費,也就是說,未來這些事業單位每挖條馬路、設立一根電線桿,或是拉條瓦斯管線都要交錢,消息傳出,地方一片叫好。</p>

未來無論是挖馬路、設立電線桿、增加路燈、埋設自來水管線或是瓦斯管線,設立售票亭或是公車候車停,都要繳交買路錢了。

怎麼一回事?原來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,內政部正在審定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,未來包括台電水公司或是瓦斯業者,在地方市區挖馬路埋設管線,縣市政府都可以依照準來收取費用,增加地方財政收入。消息一傳出,一向叫窮的地方縣市政府都拍手叫好,不過也擔心事業單位會將損失轉嫁到消費者身上。

彰化縣副縣長涂明達:「這些管線公司會不會把它增加的費用轉嫁到人民身上,最後大家的討論,必須要收費的話,增加的財源必須要有效充份的回饋給人民。」

內政部正在審定的收費標準,就是怕地方漫天喊價,列出13項的收費基準表,例如豎桿和電力設施物的的使用係數是0.2,人孔蓋和瓦斯管線是0.05,而收費計算公式也明定以最新公告地價的5%來計算,這項標準如果順利的話,今年內縣市政府就可以施行;不過包括台電和水公司等事業單位都表示,增加的成本,是必要反映在消費者身上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