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小六年級的國文課本打破拾金不昧的觀念,故事主人翁將撿到的金幣自己使用,引發爭議,家長批評這是不好的誠實教育,但是國立編譯館說,故事時空背景不同,他們尊重編者的觀點。
國小六年級的國文課本中,故事主人翁撿到田裡的金幣,把錢拿來醫治母親,還送給鄰居,這篇課文引發家長不滿,認為這是不好的誠實教育,小學生的價值觀也被搞得霧煞煞。小六學生:「我把剩下的錢分給比我更窮的鄰居。」記者:「所以撿到錢?」小六學生:「可以分給比較窮的鄰居。」小六學生:「送到警察局。」
「田裡的金幣」這篇文章的主人翁,將撿到的金幣當成自己的,在現在可能會觸法,但是國立編譯館表示,故事背景發生在民初,時空背景不同,而且國語課本不是法律教材,不宜用法律觀點批判;但是全國教師會批評,翰林出版社編出這樣的教材,簡直是沒有經驗。全教會教學部主任王嘉蘋:「一個小朋友是不是撿到錢就可以據為己有,那跟我們一般公民的宣導不一樣。」
國立編譯館尊重編者的觀點,不過全教會表示這篇文章,不適合小六生閱讀,建議老師與家長,帶著孩子一同辨證與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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