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一名女舞蹈老師,聲稱被鄰居飼養的狗咬傷小腿,除了要飼主負刑事責任,還要求129萬元的民事賠償,而且為了證明自己真的被這隻狗所咬,被害人還請檢察官採集她褲子上的DNA檢驗,今天刑事判決確定,飼主被處拘役30天。
這是一年多前這名舞蹈老師被狗咬的傷痕,她說當時騎機車經過鄰居家門口,被他們養的狗咬傷跌倒,造成他身心受創,還不能教舞。被害人許露文:「沒有辦法去完成我的教學,那腳受傷,我也沒辦法去攝影,去畫畫,包括精神上的創傷,難道這些不夠嗎?」
兩方各執一辭,可是舞蹈老師執意告官,除了刑事,並要求129萬元的民事賠償,審理過程中,還向檢方聲請採集被咬傷口上的狗唾液,做DNA比對。狗主人:「故意誇大啦!誰看到我們家的狗咬她,我的狗綁起來怎麼會咬人。」
苗栗地院庭長宋國鎮:「做狗的DNA這個部分的技術還沒有很成熟,所以他們沒有辦法鑑定。」
官司打了一年多,刑事判決確定,飼主被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;飼主不能接受,表示要再上訴。接下來的民事訴訟,飼主更認為對方獅子大開口,趁機敲詐,一定會對抗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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