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73歲的婦人林秀娥,30年前就將位在長春路的房子賣掉,沒想到去年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竟然因為房屋違建,將她移送法辦,檢察官調查後還她清白,但事後工務局卻又突然要她付拆除違建的費用,她大罵市府無理取鬧,接連兩次找她麻煩,因此告上法院,要求國家賠償300萬。
活了70多歲,莫名其妙接到檢察官的傳票,要她出庭,說她有房子違建,想來想去想不透,親自調閱土地資料,上頭所有人明明不是她,而是一名楊小姐,況且這個房子她早在30年前就賣掉,沒想到現在的屋主加蓋違建,她卻被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移送法辦,甚至所有的拆除費用也算在她頭上。
受害婦人林秀娥:「拜託,你還有第三次,你不一次問完,要問第三次,我絕對會告到底,你欺負我,我這麼老,70多歲了,動不動調查我,什麼傳票!」
實在是氣不過,檢察官都已經還她清白,不起訴了。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卻接二連三寄通知,要她付錢,如此無理取鬧,阿嬤要求國賠300萬。受害婦人林秀娥:「如果我不告你,不就像李登輝的太太說的一樣,是你不告的啊,不就很倒楣,我當然要提出告訴。」
不是沒錢,是不想市政府繼續欺壓老百姓,阿嬤說,告上法院只為求一個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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