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豐鄉國二女生遭性侵殺害,17歲的劉姓少年表示自己在被捕前一天,已經跟教務主任「鄧哥」坦承犯案,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帶著少年投案,家屬懷疑鄧姓老師和少年套招,湮滅證據,考慮向法務部隸屬的誠正中學,提出國賠。
誠正中學輔導3年的少年犯,畢業之後,還跟母校師長住在教職員宿舍,慘遭殺害的國二女學生家屬,氣憤難當。被害國二女學生家屬︰「要負責賠償,不然的話把學校遷走,不要這個學校。」
被害國二女學生家屬︰「他(鄧主任)帶他(劉姓嫌犯),他一舉一動,難道他(鄧主任)不知道?如果沒有這個學校,今天不會發生這種事。」
警方宣佈破案前一天,少年向老師坦承犯案,卻遭家屬質疑,師生聯合消滅罪證,主任有委屈。鄧姓教育主任︰「我帶(警方)去抓劉姓學生的時候,我就相當配合警方的做法,帶警察過去,一切都交給司法處理。」
對此,誠正中學校長向法務部提報告,鄧姓教務主任也因為將少年帶到教職員宿舍,已經向校方提出辭呈。
但被害人家屬質疑和劉姓少年同住一個屋簷下,鄧姓主任縱容自己輔導的學生,沒有在得知少年犯案後,立刻帶他投案報警,少年供稱帶到案發現場的內衣褲,是在附近公廁撿到的,家屬也懷疑是和鄧姓主任套好說法,企圖掩飾蓄意犯案罪證,也考慮向誠正中學提出國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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