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在去年8月,一名蘇姓女釣客在台北縣新店南勢溪被大水沖走的意外,起因台電桂山水壩無預警洩洪,當時台電表示沒有錯誤,不過台北地檢署主動偵查後發現,當時台電值班的3名職員,包括主任饒福奇,沒有善盡撤離的義務,造成女釣客枉死,將3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。
眼看溪水無情沖走老伴,自己卻來不及救人,蘇先生難過哽咽,當時這對夫妻在南勢溪垂釣,不知道上游的桂山發電廠正在排洪,2個人躲避不及,當場被大水沖走,雖然蘇老先生爬上沙洲,自行脫困,但妻子卻因此溺斃,不過台電卻始終沒有公開承認有錯。死者先生蘇國石(93.8.18):「我救不到,才幾秒鐘而已就淹了,她(老婆)就被水沖走了。」
記者:「早上你們沒有廣播嗎?」桂山發電廠廠長羅時明(93.8.19):「因為連續放的不廣播。」記者:「那可是早上如果另外有遊客,才到那邊他們並不知道。」羅時明(93.8.19):「這個我們會考慮。」
台電表示,第一次,洩洪就已經請員警勸離下游民眾,並進行廣播,而且依照慣例,第二次,不需要再通報。
對此,檢察官認為是推卸責任,因為當天,台電同時開啟三道水閘門洩洪,溪水不到10秒鐘暴漲到胸部高度,而且當時有2名台電員工,曾經見到有民眾在下游垂釣,卻沒有積極要求撤離,明顯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,因此包括值班主任饒福奇等3人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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