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民眾相信廠商的產品廣告,但如果因此發生損害,卻不見得能索賠成功!台北縣有一名婦人買了5雙宣稱可以「浴室防滑」的拖鞋,不料做家事時卻摔得鼻青臉腫,婦人告上法院,求償68萬。不過法官認為,業者所謂的防滑,並非指所有狀況都適用,因此判決求償敗訴。
住汐止的這名卓太太,就是穿著這雙防滑拖鞋做家事,她拿著地板拖呀拖,明明是防滑拖鞋,卻突然摔個四腳朝天,鼻青臉腫。
原告卓太太:「就這個動作,然後整個手一攤,因為我瞬間這裡往前跑,沒地方扶著,我手又是溼的,沒地方扶,頭就往上倒,就碰一聲,我以為我下巴碎掉了。」
卓太太不甘心,一狀告上法院,還特地找公證單位鑑定防滑拖鞋根本不止滑,欺騙消費者,沒想到法官卻判他敗訴。
原告卓太太:「業者罵我海蟑螂,我說我跌倒是事實,他說你是不是海蟑螂,我說我知道你在說什麼,我只知道我穿你們的鞋跌倒了,法官說有這麼嚴重嗎?會不會太誇張,我聽了就傻眼。」
有些業者還貼上標示,提醒在溼滑地板還是容易滑倒,法官也認為,鞋子的防滑功能不是無限,消費者自己也是要小心,儘管廣告打得響,消費者還是不能盡信,否則倒楣還是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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