拋棄繼承 亡故2月內須完成

  • 發佈時間:2005.05.06 19:15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07:06

新竹這位女大學生,因為走不出生父性侵的陰影,加上父親遺留的2000多萬元的債務,仰藥自盡,其實按照規定,女學生是可以拋棄繼承,和父親2000萬的債務劃清界線。</p>

按照稅法規定,女學生以及他的家人如果早已知道父親留下負債,可以在父親死後2個月內,可以向法院宣告拋棄繼承,與父親的負債一刀兩斷,只可惜女學生與母親對法律都不了解。

錯失了拋棄繼承的時機,讓禽獸父親2000萬的債務以及性侵陰影,逼得走上黃泉路,因此再次提醒您,法律上提供您拋棄繼承的時間是2個月,當然宣告拋棄繼承的同時,除了債務,您會連財產一併拋棄,必須考慮清楚的,人生可以不必走上這條悲傷的黃泉路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