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周的胎兒卻因為被驗出唐氏症,醫師就在家屬要求下,一把長針刺入心臟,結束胎兒生命,這如同殺胎的流產手術引起爭議,執行的馬偕醫院今天不肯對外說明,而衛生署也只能說這在倫理和專業上有爭議,一時之間沒有標準答案。
35周已成人型的胎兒,只差那麼一點就能到這個人世,卻被一針停止心跳。形同「殺胎」的流產手術就發生在台北馬偕醫院,5月初這名婦女懷孕35周了,胎兒才被診斷出罹患唐氏症,做出墮胎決定,張東曜醫師就叫年輕醫師把長針刺入胎兒心臟,注入氯化鉀,5分鐘後胎兒心跳停止,再用人工催生的方式產下死胎。
按照優生保健法,24周以內才可以做人工流產,24周以上如果有醫療性行為需要也可以,但是胎兒已經35周,爭議實在太大,連衛生署都無法第一時間判定違法。國民健康局長林秀娟:「這個部份因為說實在我們必須要去就專業上,他有特殊狀況,就要去做特殊處理。」
婦產科醫學會認為,醫師必定受到家屬壓力,倫理爭議很難有一套標準答案。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李茂盛:「這個醫師壓力很大,像是徘迴在十字路口,因為家屬拜託要求之下才會這樣做,我是不會這樣做,因為人道立場下,在醫師宣言裡面,我們還是要救人的。」
院方和醫師不願對外回應,這起個案已經在倫理委員會內討論,希望在倫理以及醫療專業取得平衡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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