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縣政府一名約聘職員在汽車旅館燒炭自殺,家屬表示,男子離婚後,給妻子大筆贍養費後,又愛上酒家女,每個月以3萬塊錢包養,微薄的薪水最後供養不起負債百萬,女子卻鬧分手,人財兩失,讓他走上絕路。
離婚的公務人員愛上酒店女子,這場愛太痛苦,男子在汽車旅館燒炭自殺。死者的哥哥:「他愛一個女人無法自拔,全家人勸他都不聽,他不讓那個女人外出工作,一個月拿3萬元給她,他的薪水連負債都還不完,每個月還要給那女的3萬!」
監視錄影器拍下男子進入汽車賓館的最後身影,死者41歲,是台中縣政府主計室的約聘雇人員,體育學院畢業,和同事感情好。自殺前還記得傳簡訊,請共事10年的同事幫他請假,沒有說明休假甚至自殺的原因,家人卻說,都是愛了不該愛的人,讓他無法回頭。死者的哥哥:「信用卡十幾張,循環利息越滾越多!他付出那麼多金錢,最後那女的還不理他。」
男子與前妻有2個孩子,離婚後愛上酒店女子,每個月薪水不過3萬多元,卻為她負債100多萬。辦卡貸款,以債養債,家人說他這一生為了女人,花光了錢,到頭來一場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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